详细内容

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保险杠项目(二、三期)联合厂房二(扩建部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文章内容

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保险杠项目(二、三期)联合厂房二(扩建部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公示

(一)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建设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粤众北路5 

联系人:

张海滨

(二)评价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保险杠项目(二、三期)联合厂房二(扩建部分)项目 

项目简介:

1)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2)建筑面积:车间建筑面积8336.55m2

3)生产规模:年产保险杠36万套。

报告编号:

佛职卫评第2020029

项目负责人

梁耀坚

)评价单位信息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人员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现场调查

2020.3.13

梁耀坚、钟伟明

邓家坚

采样检测

2020.5.185.20

梁耀坚、钟伟明

邓家坚

报告编写

2021.4

梁耀坚、陈威、梁富英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氢氧化钠、甲苯、二甲苯、乙苯、环己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异丙醇、正庚烷、正丁醇、丁酮、丙酮、二氯甲烷、噪声、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合格率(%

粉尘

1

1

100

化学因素

6

6

100

物理因素

6

5

83.3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氢氧化钠、甲苯、二甲苯、乙苯、环己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异丙醇、正庚烷、正丁醇、丁酮、丙酮、二氯甲烷、噪声、手传振动。对工作场所(点)中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等检测,其中1个岗位噪声强度高于职业接触限值,其余所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卫生接触限值。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建议在上件区和下件区增设局部抽风设施,及时抽走涂装出来释放的毒物;

2、定期对车间防毒设施进行清理,清理时必须佩戴防毒口罩;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化学品中毒应急预案演练,并及时更新应急预案;

4、期对调漆的应急冲淋洗眼装置进行维护检修,保证其有效运行;

)技术审查专家组结论

修改后通过。


技术支持: 蜘蛛云 | 管理登录
seo seo